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保障未成年人乘坐出租车安全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 来源: 巴林左旗关工委 作者:
摘要:近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出租车司机猥亵儿童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采纳了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对被告人提出的五年从业禁止令。鹿某某作

近日,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出租车司机猥亵儿童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采纳了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对被告人提出的五年从业禁止令。

鹿某某作为出租车司机,利用自身职业便利,多次对搭载车辆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严重影响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的管理存在漏洞。为此,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向交通运输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健全出租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出租车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出租车驾驶员入职查询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上减少出租车司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巴林左旗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作为,对全旗出租车驾驶员运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反思,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落实。

责任编辑:蔡星雨

见习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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