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第十一个宪法宣传日,司法局积极参与由县政法委牵头的宪法宣传日活动。局领导、局关工委、普法办、法制科、宣传科等十多人参加活动,向过路群众普及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常识,发放普法资料及宣传品500百余份。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今年宪法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正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唐子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