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靖宇县司法局关工委与相关部门在靖宇矿泉广场联合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司法局主管领导、局关工委、普法科、法制科等10余人参加活动。 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规》等法律法规宣传单、手册1000余份,发放宣传品300余份。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关心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要义不容辞的维护国家安全,通过多种途径让广大居民和青少年主动了解国家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等,让每一个公民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誉感。
(责任编辑:孙大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