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12时许,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至诚镇关工委执行主任雷太明,接到该镇鸳鸯村一村民打来电话,请他去处理一起家长家暴孩子的行为。
雷太明在村民中了解到,该孩子名叫小俊(化名),今年9岁,其父亲气恼他长期贪玩好耍,不爱读书学习,还经常偷拿家里的钱出去买玩具和零食,且屡教不改。当天是星期六,孩子乘父母亲下田插秧之机,再次偷拿家里的钱去买玩具、零食和饮料,家长回家发现后,狠狠揍了孩子一顿,致使孩子手上、腿上、屁股上多处受伤。
了解情况后,雷太明向涉事家长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并严肃指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对孩子家暴是违法行为;孩子之所以犯错误,是因为年幼无知;对犯错的孩子,正确的教育方法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接着,雷太明又温和地对孩子进行了教育,指出偷拿钱物的危害性及其后果,孩子听后频频点头认错。
经过雷太明的现场教育,小俊的父亲表示今后一定改正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
责任编辑:唐子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