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人大代表要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中发挥作用。参与和推动民主法制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项工作开展,参加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着力创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
要有新作为。“五老”人大代表要支持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顺工作思路上有所作为。要带头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人大工作性质,使党委和人大工作部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意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履职有方略。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五老”人大代表要结合实际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提供科学性、建设性的建议,以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坚持社会公平原则,积极寻求让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都能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发展成果的对策和办法,最大限度地谋求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平衡。
维权有力量。“五老”人大代表要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个人的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不得利用代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敢于同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孙大航)